声明人:曾饶萍
我在迫害初期曾被迫的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情。现在特此声明:在高压下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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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