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春晖
我曾经参加过学校组织的迫害大法的邪恶签名活动,在学校老师的逼迫下,我违心签了名,后来我很后悔。特此声明签名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