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振玉
在邪恶的迫害下,在看守所里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词,随和了邪恶,声明我所说的一律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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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