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楠
在母亲被邪恶非法抓走迫害期间,我曾代她写过“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