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雨生
我于2005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在本地区的洗脑班强化洗脑及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