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兆兰
以前邪恶警察逼家人替我写的“保证书”和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修法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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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