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敏
在此之前,有关服从迫害、承认迫害的行为、记载,全部声明作废。从新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