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大兴
我在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时,由于执著,在邪恶的“保证书”上签了名。现严正声明作废。决不听邪恶的摆布,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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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