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柱、刘贺山、刘宝伶、赵兰芬
我是99年以前学大法的,受旧势力迫害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现特此声明作废。以后一定在大法中精進,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