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庆花、张明花、时东红
所有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按照师父的话去做,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