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丕龙、岳彩霞、夏斌全
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迫于压力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统统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