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云霞
本人在邪恶的迫害下说过、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统统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好后面的路,要对得起师父,对得起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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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