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甘广娣、李驰聪
我曾经说过、做过的—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