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玉象
在派出所高压下违心的签了字,帮了邪恶的忙,现声明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