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显武、管敬忠、林胜华、柳淑梅、张凤云、李继波、郭淑兰
99年7.20以后被迫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