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蒲恩福、阳梅、王云龙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