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丽华
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邪恶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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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