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柴向源、柴树云、焦哲方、柴树美、焦心志
我们曾经在“悔过书”上签过字,按过手印,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