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溪萍
我是一名小学生,曾在老师的威逼下,在“反对法轮功的条幅”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现在才知道是害了自己。我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再不参加“反对法轮功的活动”,而且还要大力支持法轮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