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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魏芳

    曾向单位写过所谓的“说明材料”,交过《转法轮》和炼功带。“自焚”事件发生后,单位发了一个利用“自焚”事件诽谤大法,并要求职工和家属不得修炼法轮功的文件,要求看后签字,当时处于怕心,违心的在文件上签了名。另外,我曾经将一本《转法轮》拆开分成三部份,表面上是为了看着方便,实际上是带有怕心,是严重的不敬师、不敬法的行为。声明: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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