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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波 记得在2002年前后,单位让每个职工都签了一个“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那时对大法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也跟着签了。我是2005年正月十六得法的。声明:在得法前自己一切不负责任的,有害于法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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