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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褚秀梅 本人于2002年4月11日,由于他人出卖,被派出所非法拘留,后又被非法转送到邪恶的分局拘禁共17天,在这期间所有的言行,包括所说的不符合大法话和按过的所有手印,还有在4月26日写过“保证书”,全部作废。坚定作大法的工作,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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