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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雷振华 我在1998年8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2001年8月因证实法、宣传法、反迫害中被政府非法关進劳教所一年六个月,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写过的“悔过书”、“保证书”,回单位写过的“保证书”或签过的字,一律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大法弟子该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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