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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翠华 我97年得法,学法炼功后,身心受益非浅,99年7.20以后,由于学法不深,怕心重,在填表时填过“不炼功”的字,现声明作废。做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请师父放心,一定坚修大法到底,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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