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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慧芬 我52岁。1999年迫害发生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事情。现在我声明以前向邪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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