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方清香
在邪恶迫害期间自己被县公安国保特务及610恶人要挟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话及签字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坚定正念正信,严格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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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