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琼辉
在99年7.20邪恶迫害法轮功的高压下,我被迫说了、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现在声明全部作废。我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我将坚信大法、坚信师父,以法为师,一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随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