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邱永芳
在邪恶流氓集团的迫害下,在它们已经写好的“今后不炼法轮功”的东西上我签了字。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心不动,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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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