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宏义
我在邪恶的威逼迫害下,违心的表了态、签了字,我在此要严正声明: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是慈悲的师父给了我改正的机会,我一定走师父安排的路,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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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