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登智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所有签字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勇猛精進,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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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