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宪云
在劳教所的高压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从今以后紧跟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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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