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云
在这场迫害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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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