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淑芝
在看守所、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时,在残酷逼迫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以后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