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廷芬
在高压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