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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淑荣 我于2001年1月16日因证实大法,被北京密云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期间所写的“保证书”,及后来在乡政府所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被非法刑事拘留期间审讯材料上的违背修炼人原则的话纯属邪悟,一并声明作废。感谢师父的洪大慈悲,我将坚修大法,证实大法,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4/165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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