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利军
以前替我母亲签过“保证”,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3/102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