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廷祥、李锦华
在邪恶迫害下,写了“不炼了”的保证,严正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4/102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