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熊美珍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的所谓“认识”,违心所做的表态,全部作废。紧跟师尊,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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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4/102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