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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吕桂香

    我于2001年12月因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公安局非法拘留。在关押期间,在压力下,违心地在家属给写的“悔过书”上签了字,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我现在声明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4/16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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