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丽华
我以前所写过的所有“保证”及“不修炼法轮功”的书面材料和言词同时作废。坚定大法,更加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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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4/102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