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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宪娥 我1999年7月份在压力下被迫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并按了手印,2001年7月份派出所警察强行让我按手印,写的内容不清楚。现严正声明自己所做、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废,并决心坚修大法,加倍弥补,做一个合格的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4/165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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