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延增
99年迫害开始后,向邪恶写了“保证书”。后来被邪恶非法送派出所,罚7000元。声明:在严酷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通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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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