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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顺善 我于99年1月10日得法。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丈夫代我写过“保证书”。为此我严正声明:以前丈夫代我写的“保证书”、所签的名及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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