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凤琴
我1996年开始修炼大法。现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要跟随师父,走好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道路,做好三件事,抓紧时间救度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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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