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兆祥
在邪党的洗脑班期间以及其它场合听说的“不炼法轮功”的言论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跟随师尊,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勇猛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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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