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瑜
我为了救出被非法关押的母亲,在公安局与恶警说了一些不应该说的话,签了不应该签的字。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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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