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树琴
我是97年有幸得法的,自己在法理上认识不深,2002年10月开始被邪恶非法迫害以后,曾对邪恶写过“悔过书”,还有别人替我写的所谓“保证”,统统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一切按师父安排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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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