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谢楚卿
我在2000年底上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非法抓获,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劳教所写下了一些不符合大法,对不起师父的材料,全部作废。从此以后一定走好自己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永远跟着师父走完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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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