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桂凤
1999至2001年间,正当邪恶迫害最严重之时,派出所片警到我家威逼我先后三次写下了“不炼了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要听我师父的安排,努力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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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