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俊辉
以前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坚信师尊,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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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